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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负面清单”再瘦身

2019年版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(负面清单)》(以下称“全国版负面清单”)和《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(负面清单)》(以下称“自贸区版负面清单”)如期而至,将于2019年7月30日起正式实施。两清单限制外资准入领域再次精简,进一步展现中国对外开放的决心。
●全国版负面清单更新要点:
1、交通运输领域,取消国内船舶代理的外资持股比例限制;
2、基础设施领域,取消50万以上人口的城市燃气、热力管网的外资持股比例限制;
3、文化领域,取消电影院、演出经纪机构的外资持股比例限制;
4、增值电信领域,取消国内多方通信、存储转发、呼叫中心三项业务的外资限制;
5、农业领域,取消野生动植物资源开发行业的外资限制;
6、采矿业领域,取消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限于合资、合作的限制,取消钼、锡、锑、萤石勘查开采的外资限制;
7、制造业领域,取消宣纸、墨锭生产的外资限制。

●自贸区版负面清单更新要点(区外仍禁止):
1、农林牧渔领域,小麦、玉米新品种选育和种子生产外资持股比例放宽至66%,取消中国管辖海域及内陆水域水产品捕捞业的外资限制;
2、制造业领域,取消出版物印刷业外资持股比例限制,取消放射性矿产冶炼、加工业及核燃料生产业的外资限制;
3、文化领域,取消禁止外资投资文艺表演团体,但需由中方控股。
时值自贸区设立6周年,“负面清单”取消多领域外资限制、新设6个自贸试验区等一系列对外开放新政陆续出台,自贸区内便捷高效的政府集中办公模式、对于外资企业减免办事流程的新政等提高外资业务便利化的措施,将陆续在全国范围内推广适用,请相关日系企业密切关注相关政策的实施动态。

作成日:2019年08月16日